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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如何看待主人猝死被狗啃尸,下体内脏脑浆被狗分食?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4-20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我觉得这件事,应该能够让一些人看清楚,狗就是狗,它是一种动物,本质上是从狼进化来的,而绝非是人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现在很多人养狗,在情感上把狗与人等同,如果是作为一个特殊的家庭成员,也无不可,但是完全把它当做一个人看待那肯定不行。

有些人养狗和喜欢狗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是因为狗活泼可爱,同时又温顺听话通人性。但是他不明白,狗是有等级观念的。只要你在事实上,或者它觉得你比它强大,它才会听命于你,对你温顺服从。如果它觉得,自己比你强。那它不但不温顺听话,反而可能攻击你。所以说狗对世界的理解,和人对世界的理解是有很大不同的。你以为你了解你的狗,其实未必。

在这个事件中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人们觉得狗平时温顺听话亲近主人,就应该很懂事,不会啃食主人的尸体。但是狗可不这么看,因为它骨子里实际上就是狼。在它饥饿的状态下,只有主人的尸体可能成为食物,而他又并不做出反抗,那么啃食主人的尸体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情了。也并不能说它对主人就没有感情,而是在饥饿的状态下,它生存的本能已经起主导作用。以前也发生过,一个做母亲的因为爱在外面打麻将,把幼儿和家里的狼犬关在屋里几天时间不闻不问。结果狼犬因为饥饿,咬死并吃了小孩的事件。

现在有些人养狗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完全把它当一个小孩儿一样看待。但是它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孩,行为受本能控制,有时候并不可预测。所以养狗的人应该看好自己的狗,避免骚扰或者攻击到别人,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被自己的狗攻击的人并不在少数。并不是说狗就不能养,但是要理智的养狗,掌握好分寸和界限,避免一些麻烦和悲剧的产生。

9岁男孩被狗舔了一下手,40天后狂犬病发作去世,你怎么看?

又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提问!

听说过:人有病死的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摔死的、撞死的、毒药毒死的、被人打死的、被人勒住脖子窒息而死的、被车压死的、电死的,煤气中毒而死的,大火烧死的,却没听说过,被狗添了一下手而死的,提问荒缪之极,实属无聊,伪造事例,有损声誉,应该遭人唾骂!

试想想,9岁男孩如果被自家的狗添了一下手,40天狂犬病发作去世,那么说明他家的狗患有狂犬病,(你这提问等于说给狗打的预防狂犬病毒疫苗是假的)。他家狗应该先死,但他家狗并没有狂犬病症状,而且还活的好好的。

如果9岁男孩是被他人家狗添的手,这就说明男孩父母不尽一个做家长的责任,父母都不称职。

让我用自已亲身经历告诉你吧:

我邻居家一小男孩5岁时,被另一邻居家狗把腿部咬破了皮,流了一点血,他家人连疫苗都未打过,只用碘伏消毒了一下,他不仅没死,现在还是一个帅小伙。

我女儿在7、8岁时,也被狗咬过,也没打过疫苗,她现在还是个很健康的妙龄少女!

我从小被狗咬过,到现在不是活的好好的?

这些事实证明,不慎被狗咬了,包括流浪狗,并不一定得狂犬病死亡,更何况被狗舔了一下手?

看起来,提问者被狂犬病吓傻了,傻的只会搬弄是非,提问不着边际!

希望提问者管住自已的嘴,别再提一些类似这样的不靠谱的提问,否则会被人戳瘠梁骨!

谢邀!

老人私自进入他人车内后身亡,家属却向车主索赔,你有何看法?

我认为车主无责,翻遍法律制度都不应该有这一条。家属向车主索赔,就是我们现在流行的不良社会风气,死哪讹哪的具体体现,这种行为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

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如何看待主人猝死被狗啃尸,下体内脏脑浆被狗分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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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车主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此事件中,车主的车辆在静止状态,即使是没有锁上车门或车锁坏掉了,任何上想上他的车辆首先要征得车主的同意。而事发当时,这位精神病老人是自行上的车,他到车上后死亡,属于自身原因,与车主没有任何责任。

车辆停放地点没有违章车主将车停放在路边,是公共的区域,任何人都可以停放车辆。车主没有将车停在私人家里或违停区域。老人自行上车,就像侵入一个没有锁门的住宅一样,要先追究其侵入私有财产的责任,不能以死为大,如果他进入了别人的私宅,死在别人家里了。别人家的房子死过了人,让别人怎么在里面住。同样,车主车里死了人,他再开车绝对有心理阴影,车辆或卖或停开,车主的损失更大。

死哪就讹哪的风气不可涨2016年7月27日下午的一件事,在广西南宁白沙大道路边的绿化带,老人走进草坪中,拾捡地上的废弃饮料瓶,突然不知脚下踩了什么摔倒在地,挣扎了6小时后,因为无人施救死亡。由于协商无果,老人的家属将涉案的4家单位诉诸法庭。2017年已经进行过一审宣判,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不担责。随后老人家属表示不服,并上诉。

老人死亡,主要原因是家属的原因,与4家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看到人摔倒,不敢去扶的越来越多,像老人家属,人死了,不第一时间反思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反而去追究不相干的单位责任。这种摔哪讹哪的心态,坑害了一大批人,谁都不敢去扶。

同样的道理,这位老人死在别人没锁的车里,就说车主没有锁门的责任;假如老人死在了道中央,就要追道路管理部门的责任;死在了商场,就要追商场管理者的责任;死在了医院,就追医院的责任,以此类推,死哪讹哪。

建议车主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的想法是车主车里死了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起诉老人的家属,要求他们赔偿车的费用。可以按照二手车进行价格认定,家属包赔全部损失。车主不能接受调解,你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要正当合理的提出要求,不能任由老人家属讹人的行为继续进行。

大家对此有何不同看法,欢迎跟帖留言和关注,再次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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