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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犬:如何给流浪狗安个家?政府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5-15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问的好安犬!鉴于羊毛出在羊身上!

1.养狗先交5000—5万的押金。如果遗弃狗安犬,押金充公。

2.给狗做DNA检测安犬,狗牌,主人锁定,费用大约5000应该够了。

3.狗狗老死以后,主人必须先交给国家开死亡证明,才可退换押金安犬。当然主人可以选择变卖或者葬入狗狗目的。

4.警察捕捉流浪狗安犬,检验DNA,锁定主人。如果主人没有报案,按照遗弃处理。不仅不退还押金,还要罚款。如果报案,继续养狗,承担检验费用。

5.狗主人为狗每月上交几十元的城市管理费。毕竟在他们眼里狗和人一样。我们人类也是交了垃圾处理费的。

6.狗出门,必须带狗绳,口罩,捡便便的东西。

7.狗狗转让必须去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

8.狗狗生了小狗必须即刻报备。并按照新生狗交押金。

9.当然由于有了部分资金,建议国家画出部分区域专门用于遛狗。可以包括:取下口罩区,取下狗绳口罩区。

如此一来:文明养狗,和谐社会。

狗四只脚,撒尿时,为什么一只脚不敢着地?

哈哈哈!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记得刚上初中时有一本故事书上看到过这个问题!

安犬:如何给流浪狗安个家?政府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从前,有一个为富不仁的财主,即贪财又愚笨,有一次这个财主的一条腿得了一个怪病,请来了郎中一看,说你这条腿再没办法治疗,必须要锯掉,否则,就连生命都难保。

安犬:如何给流浪狗安个家?政府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安犬:如何给流浪狗安个家?政府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没办法郎中就把那条腿锯了,锯掉一条腿一条腿不能走路了,那怎么能行呢,有人建议把一个下人的腿锯下来给财主接上,于是就把那个下人的腿锯下来给财主接上了。

财主有了腿能走路了,下人少了一根腿谁跑路伺候财主呢?没办法又有了出了一个主意,家里有个狗,把狗的腿锯下来给下人接上不就得了吗?好办法,就把狗的腿锯下给下人接上了,嗯,这下不是把问题解决了吗?

正在高兴之时,财主回头一看院子里的狗少了一条腿,谁看家护院呢?这回真没办法了,又有人想了一个办法,干脆给狗捏一条泥巴腿不就解决了吗?好办法一条泥腿解决了狗的问题。

从此以后,平时很正常,在狗撒尿时害怕把它的那条泥腿冲下来,于是就抬的高高的不敢落地,后来人们把那些给坏人办事跑路的人叫“狗腿子”,就是这样来的!

这仅仅是个传说而已,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狗走远路时在经过的地方撒上尿,回来时闻着尿的味道回来就不迷路,如果撒在路上,行人和车辆破坏尿味,起不到作用,一般都在路两旁的高处,把一条腿抬起来,就是为了把尿撒的高一些,回来时就能闻到味道!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在小区内开车撞死了宠物怎么办?

开车时经常会遇到乱入的小动物,有时候还能安全的躲过去,也有时候根本无处可躲,只能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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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别人家宠物,司机通常都要给予一定的赔偿,不过有些司机却很不幸的遭遇了巨额索赔。比如前几天就又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

安犬:如何给流浪狗安个家?政府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四川泸州的一名货车司机金师傅,在正常开车前往某工地的途中按了两次喇叭。万万没想到,喇叭音却酿成了一起“惨剧”,也给金师傅带来了无尽的困扰。

在喇叭响过之后,乡间小路上突然窜出了几位村民,其中刘某声称金师傅按喇叭吓坏了家里的家畜,导致正在生产的家畜难产,想要离开,必须赔2万块钱。

这可吓坏了金师傅。为了避免耽误运输,金师傅只好拿钱“消灾”,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赔偿了6000元。

后来金师傅报警,警方调查发现,刘某伙同妻子兰某、其兄刘某全,虚构了汽车喇叭导致家畜难产一事,对路过司机进行敲诈勒索。最终,三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而在看过这则新闻后,你也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认为这样的偶发事件和自己没啥关系,要知道,轧死小动物遭遇高额索赔的事件其实一直在频频上演。笔者的朋友就有过类似经历。

早些年,这位朋友还在中国重汽位于党家庄的工厂上班,上班的唯一道路要经过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子。有次他驾车经过时,撞到了路边突然窜出的一只散养的鸡。在下车查看情况时,他被村民团团围住,索要1000元的赔偿,而参照当时的物价水平,这只鸡的市场价大约仅为50元,这一赔偿金额几乎达到了市场价的20倍!

相比于家禽和牲畜,驾车撞到宠物狗被索赔的事件更多一些。

2010年2月14日,上饶的刘某驾车不慎撞死了王某的爱犬。由于这只狗是比利时牧羊犬的一个品种马里努阿犬,属世界名犬,于是王某将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5万元。最后,法院最终的审判决定,由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王某损失共计140055元。

2014年3月30日,日照的田某驾车撞到突然跑到路中央的一只泰迪狗,并赔付给狗主人程某2000元。事后,程某把田某和田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7069.44元。

2014年9月4日晚,邯郸市的郝先生驾车不小心撞到了张先生刚买来20多天的“名犬”,被索赔13万元。

2016年1月31日,深圳的易先生驾车途经华丽路时,撞死了突然窜出来的小狗。事后狗主人索要15000元赔偿,并派人看守车子十几小时。

2016年3月25日,马鞍山的一名司机驾车转弯时,不小心压死了盲区中的一只小狗,狗主人要求赔偿5000元,后经派出所民警调解,最终赔偿4000元。

那么,为何驾车撞死小动物,会这么容易遭遇高额索赔呢?

其实这很容易理解,自家的宠物被人开车撞死,会觉得让对方赔偿天经地义。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直至今天,开车的人还都是被认为是有钱人。而且很多司机还着急赶路,碰上类似的事情大都也会选择掏钱消灾。

那么,这样的天价索赔到底合理不合理呢?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一个案例来探讨下。

几年前,浙江衢州的李师傅开车时不小心撞死了一只狗,由于当时没有见到狗主人,加上还有事情在身,于是他就驾车离开了。然而几天后,他却收到了一纸罚单,原因是当时他没有选择报警而是离开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并因此被处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与此同时,狗主人还向其索赔3500元。

之所以李师傅被认为是交通肇事逃逸,是因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与交通行为有关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按照这一说法,由于宠物、家畜家禽等属于他人财产,因此驾车撞死这些动物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

但撞死宠物或小动物也并非都属于侵犯他人财物的行为,其责任判定依据主要有三点。

首先,判断动物是否属于他人财物。

要知道的是,并非有主人的动物就属于他人财物。以常见的宠物狗来说,就要看被撞的狗有没有狗证。狗证就和人的身份证一样,是判定一只狗是否是属于个人财产的重要依据。如果被撞的狗没有狗证,从法律角度上讲,这只狗就是无主之物,这就像是撞到路边突然窜出的野兔,驾驶员有权拒绝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野生动物也并非无主之物,它们属于国家资源,归国家所有。

其次,遛狗的场所是否符合当地相应法规。

按照规定,公路、国道上不允许放养动物。作为动物的主人,当然也不能在这些地方遛宠物。如果在这些道路发生类似的事。交警部门一般不予立案。

再次,主人是否履行了保护责任。

从民法角度看,动物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作为主人有义务看管好它们。并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动物上路应该由主人牵引。

依旧以宠物狗为例,事故发生时,如果狗的主人没有对狗做到保护责任,即狗主人没有用绳索牵着狗,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按规定损失就要由狗主人自己承担了。

当然,出于人道主义,在我国驾车撞到狗的司机或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般会赔偿狗主人的损失。

那么如何判断责任由谁承担呢?可以通过下面这张图表了解一下。

值得一提的是,《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草案)》规定,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

这样来看,驾车撞死动物被高价索赔,是一件没有道理,也没有法律支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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