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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牧羊犬袭击缝80多针:打死金毛事件中,如果对方是比特犬或德牧还敢打吗?你怎么看?

编辑:sqxzgg 时间:2021-11-27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金毛心里很清楚:咬伤咬死人男子被牧羊犬袭击缝80多针,主人要担责的!(回想起每次对人稍露凶样,就被主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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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吃瓜群众来说,我们还是习惯用善与恶的眼光来审视本案男子被牧羊犬袭击缝80多针:

一、金毛是被牵着的,而泰迪是没牵绳的,可以看出两主人谁善谁恶男子被牧羊犬袭击缝80多针。

(补充男子被牧羊犬袭击缝80多针:善良的人不会主动伤害别人,而狗不栓绳有咬人的风险,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遛狗不栓绳的人,都有放纵狗狗伤害别人的主观故意,已经远离善良了。真正善良的人,见到自己的狗狗没牵绳让人害怕,都会惭愧不已,赶紧栓上。)

二男子被牧羊犬袭击缝80多针、是泰迪主动跑去咬金毛,而金毛是被咬反击,为正当防卫,可以看出两狗谁善谁恶。

三、男子打金毛的时候,金毛是用生命在克制,都说狗急了能跳墙,尤其是在主人身边的时候更是狗仗人势,但是我们可以看到金毛体现出极好的素养,坚决不给主人惹事,可以看出男子与金毛谁善谁恶!

(补充:四、老人在现场护着狗,男子还要强行将狗打死,还说“要么狗死,要么你跟狗一起死”!这种人什么都不懂尊重,把别人的尊严贱踏于脚下,恶劣至极!)

要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不信,但要说这金毛是人类的好朋友,我还真信了。善良被苦苦相逼,恶毒却横行霸道、为所欲为,该不该严惩?还有没有天理?

说句公道话,我以前不太喜欢爱狗人士,因为他们总喜欢把狗的自由权凌驾于人的人身安全之上,但是今天这个事,对于这个打死金毛的恶人,各位爱狗人士,我支持你们的行动,支持你们惩恶扬善!

这年头恶人都懂成群结队,而好人还不懂说句公道话的话,等到我们自己受伤时,也不会有人为我们说一句公道话了!

如果您也这么觉得,恭请转发,让更多人看到。这个社会很需要公正,请伸出你的援手,帮正义一把。

补充:有人说金毛有栓绳但没能拉得住,说金毛没戴口罩,却不说泰迪从头到尾没栓绳,也有人说金毛主人花钱过多在狗身上,要查他收入来源,还有人把老人家不够坚强、伤心欲绝引发旧伤病,恶意歪曲成讹诈……对此,我想说的是:善与恶摆在面前,我们为什么不对邪恶多设点点规矩,反而对善良吹毛求疵诸多苛责呢?那些质问善良者的人们,请摸摸你的良心,善与恶,你站在哪一边?

7.3/00:05补充:见图见真相,本人收回以上所有言论,只因金毛主人亲口说:“我回头一看,我的狗怎么跑过去了”,所以,无论之前金毛主人如何劝泰迪主人看好泰迪,也改变不了金毛与泰迪都没牵绳的事实,而不是金毛没拉住。也无论泰迪主人如何不顾金毛主人颜面当场打死金毛,都改变不了因双方养狗不文明而起的事实。所以这事没有善的一方,只有哪一方更恶一些。而咱们善良的吃瓜群众,只为善良站边,就不掺和这瓜皮斗争了。

小偷入室行窃,被尽职德牧咬破喉咙,该处死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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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图,其实这是2009年的事件了,只不过最近又被翻了出来,但描述上有一些疏漏。在评价前,我先借用一张图把整个事件还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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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小偷盗窃后被发现,慌不择路翻过小区围栏,进入旁边的别墅,然后被两只狼狗咬伤致死。

事件处理结果:1、狼狗被处死

“狼狗本身具有攻击性,特别是有攻击人的经历后,攻击性更加强烈。”民警解释,之所以实施枪决,是因为这两条狼狗已存在很强的攻击性,存在继续伤人的可能,为了避免周边市民免受袭击,警方故执行了此次任务。

2、主人无需担责

在这个案子中,狗主人并无过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承担的最多只是象征性的、人道上的补偿责任。原因是狗主人并未将狼狗牵出家门,是小偷自己翻进别墅被咬死的。别墅属于主人的私人财产,任何人均不得入侵,小偷翻进别墅的行为是私闯民宅。

3、人道主义赔偿

死亡者的家属经过和律师的商量以及查阅了相关法律,准备向对方要求15万元的民事赔偿,至于刑事责任,则以警方调查为准。狗主人表示愿意赔偿4万元左右。

上面已经写明了警察处死狗的原因,因为很强的攻击性,那么很多人就不理解了,狗就是看家护院的,为什么做本职工作还被处死?

此次事件,闯入的确实是个小偷,一个慌不择路的小偷。但是有没有考虑过,如果附近有儿童玩耍,球或者其他玩具误入了院子,路边一个好心人在敲门没有人应的情况下翻入院墙捡球,结果被两只狗咬死,是不是很冤枉?

小偷翻墙闯入私宅确实是违法,但翻墙不是导致他死亡的原因,翻墙私闯民宅和死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被狗咬才是他死亡的直接原因。国内外对待伤人、杀人的犬只基本都是当场射杀或事后安乐。

如果还不能理解,就把狗换成人,别人在抓小偷,结果小偷慌不择路跑到了一户人家,正巧人家在做饭,上来就把小偷砍死了,这个人不用担责吗?如果人权大于狗权的话,那么处死狗也就不难理解了。

最后我要说下网上所谓的美国私闯民宅击毙不违法……

案例一:

网上一个案例非常有名,1992年10月17日晚上,正在路易斯安那州首府巴顿鲁日上学的一名十六岁日本学生服部吉弘,与一名美国朋友一齐去参加万圣节聚会。万圣节是西方的“鬼节”,他们也都穿上了古里古怪的服装。他们不熟悉路,经过一家民宅时,以为到了举行聚会的那一家,就往里走了进去。

庭审记录(95 0144 (La.App. 1 Cir. 10/6/95), 662 So.2d 509)1992年11月4日,Peairs被以杀人罪的罪名起诉,他的律师辩护Peairs是为了保护他的家庭才开枪。1993年5月23日,在经过7日的审讯,东巴吞鲁日郡地方法院全体12名陪审员对Peairs作出了无罪的裁决,理由是正当防卫。根据路易斯安那州当地的法律,为了保护身家财产的安全,可以对屋内侵入者使用致命武力。

刑事罪名不成立,可以看到法律说明是正当防卫,而不是什么私闯民宅可击毙。私闯民宅对主人生命财产造成可能的威胁,才可以行使防卫权利。

同时,服部的亲属向Peairs发起了民事诉讼。在稍后的民事审判结果,法院认为Peairs有过失责任,并判决Peairs需赔偿服部的亲属650,000美元。服部的父母用这笔钱成立了“YOSHI基金”用作两种用途,一是鼓励美国高中生访日交流,增加彼此的了解,另一用来游说枪枝控制。”

刑事无责,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65万美元。

案例二:

服部事件发生后两个礼拜,另一起类似的万圣节枪击事件发生,在密西根州的Grand Haven,屋主Todd Vriesenga向一个17岁青年Adam Provencal开枪并导致该青年死亡;Vriesenga只是想吓走青年,而且他以为短枪内没子弹,该枪突然走火,并打中青年的脸部;结果屋主被判16到24个月刑期。如此类似的案件却有不同的结果,使得美国的日裔和亚裔社团怀疑服部事件有种族歧视或外国人歧视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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