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狗狗资讯 > 狗狗医疗 > 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狗主人带狗在乘凉,一女生在抚摸狗时被咬伤,该如何划分责任?

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狗主人带狗在乘凉,一女生在抚摸狗时被咬伤,该如何划分责任?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2-07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狗主人养狗,一方面是爱狗心切;另一方面是身边有个伴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精神上有个寄托。社会上有好多人,平时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难免会孤单、抑郁。养条狗把它当成个家庭成员,一起家居,一起出行,主人有点事做,生活就平静了。

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狗主人带狗在乘凉,一女生在抚摸狗时被咬伤,该如何划分责任?

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狗主人带狗在乘凉,一女生在抚摸狗时被咬伤,该如何划分责任?

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狗主人带狗在乘凉,一女生在抚摸狗时被咬伤,该如何划分责任?

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狗主人带狗在乘凉,一女生在抚摸狗时被咬伤,该如何划分责任?

本来就是一个温馨的画面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盛夏的傍晚,狗狗在左,主人在右,一起散步到树下。主人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扇着扇子,狗狗就依偎在旁,伸着舌头“哈哈哈”淌着口水。主人摸摸它的头,捋捋它的毛,亲昵地跟它说话。如果没人打扰,狗主人纳纳凉以后也就“嘘”着狗回家了。

可是就有这么一个姑娘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看见这条狗狗以后,心生爱恋,不免想亲近它。狗狗可是没有好心情,天气炎热,本来就心烦气躁,主人命令它出来那是没有办法,谁不想呆在空调房里吹吹空调啊!

主人捋捋它的毛那是一种爱意,狗狗吃主人的饭,住主人的房子,理所应当的事。一个外人,凭什么对它摸摸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捋捋的。狗也是有自尊的。我们说,军人以服从上级命令为天职,那狗狗就是以忠诚主人、服务主人为天职。至于旁人,没有主人开口一概不从。

心情烦躁的狗狗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忘记了温顺,激起了原始的凶残和畜性。人不犯它,它不犯人;人若犯它,它就咬人。可怜的姑娘想不到自己一时的好意被狗狗当成了“狼心狗肺”!哎,倒霉啊!本想和狗狗亲近一番,来一个人狗奇缘,料不到发生如此“惨案”。

怪狗狗是白怪的。主人大不了训斥它一番,搞什么啊,平时怎么教你的?一下就忘了?饿你一天,看你以后还敢咬人不?!狗狗暂时收起舌头,悻悻地转着圈,要是它会说话,早就开始辩解了。“汪汪…主人,是她招惹的我!”

有什么办法啊!自己养的狗,只有主人去负责了。主人本不想赔,无奈姑娘已经受伤,必须要打疫苗了。

狗主人需负次要责任。

1.在公共场所遛狗,必须栓狗链、系狗绳、给狗狗戴上口罩,不然的话咬了人必须要负一定的责任。

2.主人遛狗必须牵好狗绳,尽量缩小狗狗的活动范围,让狗狗在自己的操控下达到咬不到人的客观要求。

3.当生人无缘无故触碰自己的狗狗时,必须警告其危险性。

4.所养之狗必须身份合法,且按国家规定给狗狗注射狂犬疫苗。(呀!现在的狂犬疫苗到底行不行啊?!)

姑娘必须负主要责任。

1.狗狗是会咬人的,姑娘应该知道此事。

2.你不撩狗,狗狗一般也不会咬你,自作自受,活该!

3.他人之狗,没有经过主人同意就私自触碰,有伤风雅,有失礼仪。

老人私自进入他人车内后身亡,家属却向车主索赔,你有何看法?

我认为车主无责,翻遍法律制度都不应该有这一条。家属向车主索赔,就是我们现在流行的不良社会风气,死哪讹哪的具体体现,这种行为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

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狗主人带狗在乘凉,一女生在抚摸狗时被咬伤,该如何划分责任?

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狗主人带狗在乘凉,一女生在抚摸狗时被咬伤,该如何划分责任?

重庆渝北一老人被狗咬死:狗主人带狗在乘凉,一女生在抚摸狗时被咬伤,该如何划分责任?

车辆是车主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此事件中,车主的车辆在静止状态,即使是没有锁上车门或车锁坏掉了,任何上想上他的车辆首先要征得车主的同意。而事发当时,这位精神病老人是自行上的车,他到车上后死亡,属于自身原因,与车主没有任何责任。

车辆停放地点没有违章车主将车停放在路边,是公共的区域,任何人都可以停放车辆。车主没有将车停在私人家里或违停区域。老人自行上车,就像侵入一个没有锁门的住宅一样,要先追究其侵入私有财产的责任,不能以死为大,如果他进入了别人的私宅,死在别人家里了。别人家的房子死过了人,让别人怎么在里面住。同样,车主车里死了人,他再开车绝对有心理阴影,车辆或卖或停开,车主的损失更大。

死哪就讹哪的风气不可涨2016年7月27日下午的一件事,在广西南宁白沙大道路边的绿化带,老人走进草坪中,拾捡地上的废弃饮料瓶,突然不知脚下踩了什么摔倒在地,挣扎了6小时后,因为无人施救死亡。由于协商无果,老人的家属将涉案的4家单位诉诸法庭。2017年已经进行过一审宣判,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不担责。随后老人家属表示不服,并上诉。

老人死亡,主要原因是家属的原因,与4家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看到人摔倒,不敢去扶的越来越多,像老人家属,人死了,不第一时间反思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反而去追究不相干的单位责任。这种摔哪讹哪的心态,坑害了一大批人,谁都不敢去扶。

同样的道理,这位老人死在别人没锁的车里,就说车主没有锁门的责任;假如老人死在了道中央,就要追道路管理部门的责任;死在了商场,就要追商场管理者的责任;死在了医院,就追医院的责任,以此类推,死哪讹哪。

建议车主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的想法是车主车里死了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起诉老人的家属,要求他们赔偿车的费用。可以按照二手车进行价格认定,家属包赔全部损失。车主不能接受调解,你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要正当合理的提出要求,不能任由老人家属讹人的行为继续进行。

大家对此有何不同看法,欢迎跟帖留言和关注,再次感谢大家的阅读。

阅读:

狗狗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