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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子假装买狗偷走名犬:为盗窃纯种名犬,临海一男子使出“美狗计”, 你怎么看?

编辑:sqxzgg 时间:2022-07-01 来源:人人爱宠物网

大家好2男子假装买狗偷走名犬,我是王君君,看到这个问题我除了想笑,还佩服小偷的伎俩,下面说说我的看法。

为盗窃纯种名犬2男子假装买狗偷走名犬,临海一男子使出“美狗计”现在有很多偷狗的偷狗贼,偷盗的方法也是令人防不胜防,,丢失狗狗的主人除了伤心毫无办法,特别是自己养了好久年的狗狗,都有了感情,伤心极了。

在农村每天都会有狗狗丢失,农村的狗都是属于散养的状态,所以偷狗贼特别容易下手,农民伯伯在丢失狗好长一段时间才会知道,也只能伤心2男子假装买狗偷走名犬。

偷狗贼特别让人记恨,成为了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不仅城里人憎恨偷狗的人,农村的人恨不得抓到偷狗的人打一顿2男子假装买狗偷走名犬。

但是用美狗计的手段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用用母狗吸引城里的名贵狗狗,将名贵的狗狗由母狗直接带回了偷狗贼的家里,偷狗贼坐享其成2男子假装买狗偷走名犬。

英雄难过美人关,就连狗狗也不例外啊!

被偷狗的经历我家的狗狗也曾经被偷过一次,但是没有被偷狗贼偷成功,下面分享我的经历:

家在广西的农村,在这里中华田园犬血统纯正,比较受大家的欢迎,几乎家家都会养上一两条田园犬。在农村的时候,家里面养了两条中华田园犬。

有一次家里的人去换农活,没有把狗子带过去。偷狗贼就看上了我家的狗子,就想偷我家里面的狗。手法特别的简单粗暴:一种是骑着摩托车带着夹狗钳和蛇皮袋,看到狗后,有夹狗钳将狗子拖进蛇皮袋,骑车就走。

第二种是用一种药粉洒在一块肉上,狗子吃了之后不到一分钟就会晕死失去知觉,偷狗贼就会将狗偷走。

我家的狗子就是被迷晕,在偷狗贼装进蛇皮袋时,我爸正好看见直接就拿着农具铲子冲了过去,偷狗贼见状扔下狗骑车就跑了。狗子被迷晕了一夜才醒,还好狗子醒来后没有事。

偷狗的去处被偷的狗狗一般有两个去处,一个是被卖给中间人,再由中间人卖到宠物店,或者卖到狗场,这些狗一般都是属于名贵的狗狗。

第二个去处就比较的惨了,像我家的中华田园犬,不是名贵的狗狗,就会被卖去屠宰,或者狗肉店。

偷狗是属于犯罪的行为,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农村偷狗贼被找到,先会打一顿在报警的,新闻有有报道,不过希望大家看到偷狗或者抓到偷狗贼,不要使用暴力,不要使用暴力,不要使用暴力,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报警就可以了,他们自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夫妻捡到“流浪狗”,竟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你怎么看?

这个案子,如果要为夫妻两作辩护,最好的角度,就是他们没有实施盗窃犯罪的主观故意。

这个案件的本质,就是路人在垃圾堆旁看到的狗,在无法确定任何身份和主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为流浪狗或走失狗?

如果是流浪犬:

如果是收养流浪犬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行为,这个没有任何争议。

如果是走失犬:

如果是他人的走失犬被涉案夫妻收养,除非是在失主上门索要犬只,或者夫妻两故意隐匿犬只,才可能会构成恶意侵占他人遗失物的行为,则只属于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但是本案中,派出所作为失主,在上门索取犬只时,如果夫妻两并无任何拒绝和主动隐匿的行为,而且配合性的交还犬只,不会涉嫌侵占罪。

不会涉嫌盗窃罪:

但不论是哪种可能,都不会涉嫌盗窃罪。

因为夫妻两在主观上并没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故意。

第一,从事发地点来看,当时的牧羊犬是在垃圾堆旁捡食垃圾,如果是他人饲养的宠物犬或者警用犬,很少会在无人看护情况下出现在垃圾堆旁。

第二,从事发时间来看,当时是在夜晚,如果是有主人的宠物犬,在夜间出现在垃圾团旁,本身就会给人造成是流浪犬或者走失犬的错觉。

第三,该牧羊犬并无人看管,身上也无任何标识。除非是明知是他人的财产,夫妻两还要刻意、恶意盗窃、诱取,才会构成盗窃。

所以,从涉案夫妻的角度来看,他们捡的狗,要不就是被人丢弃的流浪犬,要不就是从他人家中走失的走失犬。从主观上,他们只有两种可能,要不就是想救助或者收养流浪犬,这种行为完全合法,要不就是救助他人的走失犬。

事发地点:垃圾堆和派出所仅有一墙之隔,就能认定具有盗窃嫌疑么?在派出所的声明中,其提到“今年6月29日晚,金东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民警发现散放在派出所门口附近的一头警犬被盗。"但是,事发地点和派出所距离很近,但是对于普通的路人而言,并不意味着垃圾堆旁吃东西的狗就一定是派出所的。关键看警犬身边是否有警员看护,或者是否有明显的标识,或者警犬身上有身份标识。这就好比,如果一辆警车停在无人的路口,正常人都知道,这辆车是警车,因为有警灯、警标等明显的提示。

但是,牧羊犬不是警车,国内的城市流浪狗问题一直存在,涉案的夫妻两一直都有救助流浪狗的习惯,而且他们也能提供相关的证据。

另外,涉案派出所,本身存在对警用犬只管理不善的问题。

在警方的通报中,提到了”针对该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并视情作出处理。”也就是说,警犬垃圾堆翻找垃圾,无人看管的事实基本可以确认,既然警方认定存在警犬管理问题,那就意味着夫妻两难以辨别这是流浪犬,还是走失犬,还是散养的警犬。

因为警犬在垃圾堆翻找垃圾,这种情况对于普通的公民而言,已经完全超出了常人的认知范围。

因此,涉案夫妻两可以从本身无盗窃的主观故意方面入手,作无罪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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